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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借贫困学生卖处名义实施色诱抢劫

 
     
发表于 2010-9-8 13:33: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女子李某谎称是学生,因家庭困难欲以2000元献出“第一次”,与嫖客甘某在宾馆开房后,向同伙黄某发短信告知房间号。王某等人赶到后,殴打甘某并抢走3000余元财物。昨日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王某、李某、黄某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批捕。
  李某现年19岁,与王某及其姘妇黄某都是湖南平江人。李某平时住在王某和黄某的租住处,曾合伙实施色诱抢劫。今年5月,黄某告诉李某一个手机号,并说该号码是和她以前一起做小姐的一个同学提供的。
  5月27日21时许,并非处女的李某拨通该号码,在电话中对男子甘某说,自己还在上学,因家庭困难想找人帮忙,暗示可以献出“第一次”。两人随后谈好2000元价格,约定在青年路某宾馆见面。
  当晚11时40分许,甘某和李某进入该宾馆8487房间。聊天中,李某发短信给黄某,告知其宾馆房间号。因甘某有变态行为,将李某咬伤,李某拒绝与其发生性关系,提出要走,遭甘某拒绝。
  5月28日零时20分许,王某带着王某某、龙某(均在逃)闯入房间,将甘某踢倒在地,并威胁其反抗就用刀捅他。随后,王某等人将甘某钱包内2600元现金、一部价值800元三星手机及其驾照等抢走,并将钱交给李某要其先走。在将甘某押出房间后,因甘某呼救,王某等人乘电梯逃走,后4人将劫得财物私分。
  7月19日,王某、李某、黄某被江汉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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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13:34:45 | 查看全部 来自: 重庆
哎。我们老家也有这类人啊。还跟我家那么近,近的才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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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13:35:05 | 查看全部 来自: 重庆
嗯嗯,不错!就懂说90后的不是!实际上80后的更加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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