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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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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长寿区
日前闲聊时,听说有一所中学因校长的雷人之语而闹得沸沸扬扬。原因很简单,学校用了一部分临时人员(也有合同工),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学校给这些临时人员也增加了一点工资。这本来是一件好事,至少让临时人员也感受到“党的溫暖”。然而,问题就出这儿了。二三十个临时人员中,独有一个在该校工作了近二十年的李姓女工没加到工资。而无论从哪个角度(工龄、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考虑,她都不应该成为“漏网之鱼”。这女同志百思不得其解,就跑去问校长。这校长当着几个校级干部的面说:“你又不曾同我睡觉”,惊得在场的人都目瞪口呆。“你又不曾同我睡觉”,无疑向人们透露了两个信息:加了工资的女工都是和他上过床的;想加工资可以,先上床。“你又不曾同我睡觉”,听起来似乎是怨恨之言。堂堂一校之长,来这学校也两年时间了,这女工居然没找上门来,委身与他,岂不是目中无人令人气愤?“你又不曾同我睡觉”,又象是商场里的生意经。讨价还价是生意人的拿手好戏。这校长应该是商校毕业的高材生。“你又不曾同我睡觉”,听起来更象警告。一个临时人员,不增加工资的理由可以随便找一个。那么,辞退她的理由难道还要想吗?这女工的后果委实令人忧!据说这校长原来在另一所中学时,手脚就不干净,举报他的材料有一迭。因为他有个很硬的后台在省教育厅,所以无人能撼动他的地位。 多么雷人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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