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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4 2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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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近年来,我县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城市功能日益健全,城市环境卫生极大改善,居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但是,部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正在影响着美丽弥渡的建成。为此县城管局在“城市你我他”微信公众号中开设“城市管理曝光台”,对县城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城区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
| 时间:2023年7月29日 地点:建宁路 不文明行为:乱堆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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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29日 地点:文笔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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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30日 地点:顺宏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
| 时间:2023年7月30日 地点:人民西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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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30日 地点:人民西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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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8月2日 地点:太和街停车场 不文明行为:不文明养犬 |
| 时间:2023年8月2日 地点:政通街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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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8月3日 地点:建设路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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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3日 地点:锦屏街 当事人:赵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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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5日 地点:文笔路 当事人:刘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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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8日 地点:文笔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 当事人:何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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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8日 地点:文笔路 当事人:杨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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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11日 地点:东街 当事人:周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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