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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2 11: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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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近年来,我县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城市功能日益健全,城市环境卫生极大改善,居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但是,部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正在影响着美丽弥渡的建成。为此县城管局在“城市你我他”微信公众号中开设“城市管理曝光台”,对县城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城区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
| 时间:2023年8月8日 地点:青螺古坊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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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8月8日 地点:全民健身中心 违法行为:擅自损坏市政花卉 |
| 时间:2023年8月9日 地点:弥川大道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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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8月9日 地点:文笔路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
| 时间:2023年8月9日 地点:祥和路下段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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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8月10日 地点:人民西路与毗江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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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8月10日 地点:人和街下段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
| 时间:2023年8月10日 地点:祥和路下段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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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8月10日 地点:建设路 违法行为:私拉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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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11日 地点:文笔路人行道 当事人:曾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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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12日 地点:老城区 当事人:黄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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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13日 地点:天桥路 当事人:沈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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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18日 地点:建安路人行道 当事人:茶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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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7月18日 地点:彩云路 当事人:鞠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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