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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滥伐、非法收购林木,弥渡11人犯罪团伙落网!

发表于 2023-8-23 10:13: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今年以来,弥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足辖区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不断强化对涉林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于近日,成功打掉一个盗伐、滥伐、非法收购林木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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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中旬,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深入辖区开展巡查中发现,在新街镇杨某得家院内停放的一辆货车上有新砍伐的杂栎木,引起了民警的关注。在对杨某得房屋作进一步检查中再次发现,其房间内堆放着成堆的杂栎木。民警随即围绕该木材对杨某得进行初步询问,当事人杨某得因无法提供这批木材的合法来源,涉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遂依法将杨某得带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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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讯问,杨某得如实交代了其于2010年以来,在弥渡木材市场,以经营木材生意为掩护,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非法收购来自弥渡、巍山、南涧、祥云、南华等地村民盗伐、滥伐的林木达200余立方米,出售后非法获利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由于案情重大,涉案人数多、时间跨度长、盗伐滥伐林木数量大,为全链条打击该团伙,森林警察大队迅速将案情上报到县局,及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件。
专案民警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理念,对案件线索全面梳理,先后辗转弥渡、南涧、巍山、祥云、南华等地,经过大量的摸排调查,全面收集固定了来自弥渡县的郭某、自某华,南涧县的字某军、茶某成、普某辉、茶某富,巍山县的石某荣、石某成,祥云县的罗某,南华县的王某等10人盗伐、滥伐国有林木的犯罪证据。在固定相关证据后,于日前将郭某等10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审讯,郭某等10人均对其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盗伐、滥伐林木后出售给杨某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杨某得对其非法收购郭某等10人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得、郭某等11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弥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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