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二)补贴标准
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三)申报条件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弥渡县。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办理流程
1.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社区)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3.乡镇(街道)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4.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5.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
(五)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六)申请时限: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1)补贴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岁)
(2)享受标准
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3)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弥渡县。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4)申报及审核程序:
1.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助,育儿补助按年度一次性发放。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育儿补助,无需再次申报审核。
2.每年年审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作动态退出处理(子女死亡、户籍迁出弥渡县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