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顾! 于 2025-1-4 10:39 编辑
为营造更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开设“综合执法曝光台”,对违反交通秩序、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健康安全等各类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推动全县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内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举报邮箱:mdzhzfj@163.com。
时间:2024年12月29日
地点:花灯广场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地点:西大桥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时间:2025年1月1日
地点:建宁公园
不文明行为:在公共场所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时间:2025年1月2日
地点:人民西路
违法行为:未按要求清运大件垃圾
时间:2025年1月3日
地点:彩云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时间:2025年1月3日
地点:建安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时间:2025年1月3日
地点:文献楼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时间:2024年12月5日
地点:姚芹村景观河旁
当事人:田某某
违法行为:损毁城市树木蓝花楹、金竹
违法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200元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地点:文笔路(未来五金店门口)
当事人:唐某某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地点:光明街
当事人:刘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来源:弥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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