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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2岁小伙参加婚宴醉亡,同桌喝饮料的被判免责!原因是

 
发表于 2018-10-21 09:51: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
 今年4月的一天,22岁的小伙张明参加朋友王成的婚宴,因喝酒太多,最终不幸离开人世。事发后,张明的家人认为众人要对此事负责,遂将新郎新娘、同桌吃饭的人以及婚宴举办的酒店起诉至法院。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

▌事发:小伙婚宴后身亡众人成被告

  张明家人诉称,婚宴期间,张明与同桌人相互敬酒导致他喝醉酒,饭后,他发生呕吐,呕吐后张明被两个朋友及酒店工作人员抬至酒店一楼,医护人员到达后将张明送至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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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明家人称,同桌人以及张明的朋友没能对张明的大量饮酒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当张明醉酒发生呕吐后,大家又没能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导致张明因呕吐物回流窒息而死;新郎新娘作为婚宴的主办方及邀请方,应尽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及注意;张明的两名发小李军、杜勇,是同桌中仅与张明相识的两人,未进行有效制止和安全护送义务;酒店作为本次婚礼的承办方,在宾客醉酒并在店内发生呕吐的情况下,没能及时指派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行正确、及时救助。


  张明家人将新郎新娘、张明朋友、同桌吃饭人以及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9名被告承担6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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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新郎及两位朋友担责10%

  瑶海区法院查明,当天张明和其朋友李军、杜勇与新郎的多名同事坐在一起。新郎王成安排的人在每桌上摆放白酒2瓶、红酒1瓶、雪碧1瓶。一名同桌吃饭人表示,他们与张明不认识,“他第一次喝一杯白酒,同桌一起的人劝阻不要喝了。因工作原因,我们同事喝的都是饮料,更加不会劝酒。我们是在新郎、新娘敬酒后就离开的,离开的时候张明还是正常的。”


  法院认为,根据当事人在警方询问中的陈述,在宴席中,同桌中只有张明一人喝白酒,喝一斤多。因此,张明本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当张明处于醉酒昏迷状态时,王成、李军、杜勇作为他的朋友,未及时采取积极抢救的救助行为,因而,3人应当承担不作为的责任,承担10%的责任较为合适,新娘以及新郎的同事们未参与喝酒,且他们与张明互不相识,常理应无在酒桌劝他人喝酒的行为,因此,他们不应该担责。要求酒店承担责任也缺乏依据。


  近日,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成赔偿3.7万余元;李军和杜勇各赔偿1.8万余元。

▌“喝酒承诺书”不保险

  曾经有人制作了“喝酒承诺书”,参与饭局的每个人,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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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有了承诺书,就真的可以开怀畅饮了吗?酒后出事,同桌就不担责了吗?家属就不能追究吗?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根据以上几条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所以,就算签了这些“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因签订条款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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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喝酒如何避免纠纷?

  在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同桌一起喝酒者会承担适当责任。但做到以下4点,则酒友不承担责任:


  1、不强迫性劝酒,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对方什么身体状况,均是不劝酒,随意最好;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劝对方不饮酒或者如对方自愿要喝,要做到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3、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对于酒友醉酒的,清醒酒友应当预见到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的发生,因此,清醒酒友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避免担责;


  4、酒后驾车及时劝阻。对于醉酒的酒友要驾车驶离,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有可能承当相应责任,但是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


来源:钱江晚报(ID:qianjiangwanbao)综合微泰州、安徽商报、法务之家、每日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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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1 14:22:17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
很想知道,如果同桌喝酒的人,进行了劝阻,但是他仍然喝了很多,最后发生意外身亡了,那怎么能证明当时同桌的人进行了劝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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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1 14:50:28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
新郎请喝喜酒要担责,朋友没劝酒而且叫了救护车也要担责。这不是一个好的判例,它使正常人际交往社会生活复杂化。难道以后一起喝酒要叫救护车在旁边候着才行!新郎要'逐桌劝少喝酒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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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1 15:11:55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
参加婚宴本来就是喜庆气氛,你自己独个喝那么多酒就要饮饮料的和新郎主办方一起负责任,这个真的好吗?谁有义务一起出去还替你管教孩子呢,流氓逻辑,这个劝别饮太多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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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1 15:27:03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
请问,自己也喝酒,但是自己没有劝酒,只是自己安静的喝酒,同桌其他人劝别人喝酒导致的死亡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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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1 15:59:06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
所谓酒量“好”,表现为酒局结束一小时后酒劲上来时候,依旧与未喝酒一样正常。过于兴奋或者有呕吐行为都是体内酶无法分解酒的反应,既然人家说自己酒量不好了就应该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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