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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变化] 丈夫戴绿帽雇凶杀妻 贫困学生为挣钱当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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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00: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
  已是第二次雇凶杀妻,之前“用棒子打了一次,没大有事”
  6月8日,本报以《全身17处伤口,女子惨死家中》为题报道了历下区中井村的一起离奇命案。
  经过历下警方一个多月侦查,这起命案的真相近日揭开:今年40岁的王某某和妻子王某多年感情不和,发现妻子生活作风有问题,担心和妻子离婚后分割拆迁补偿款,因此雇凶杀死了妻子。
  在这起命案中,一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为了挣钱,竟然和他人一起充当了杀手。
  女子中十几刀身亡
  今年37岁的女子王某是历下区中井村的一位村民,从事家政工作,其丈夫王某某以前干过拆迁工程。
  历下区中井村一带面临拆迁,王某某夫妇住的平房四合院也在拆迁范围内,房子拆迁后,两人能得到不少拆迁费。
  6月7日中午,王某先于丈夫回到家中。当天下午1点左右,王某某也回到家,眼前的情况让他大吃一惊:客厅地上都是血,屋里有些零乱,妻子躺在沙发后面,身上全是血……
  当天下午1点30分左右,王某被送到山东省武警总队医院时已经死亡。据参与抢救的医院大夫介绍,王某全身共有17处伤口,其中最长的伤口约10厘米,最小的1厘米,这些伤口均为利器所伤。
  可疑男子浮出水面
  当天接到王某某报警后,警方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局长刘杰、政委郭心敬、刑警支队支队长孙连和、副支队长张健、徐克敬、历下公安分局局长韩磊、副局长初吉兵立即赶到历下区中井村案发现场,在了解案情的同时,组织50余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根据现场迹象,民警分析案件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图财害命,另一种可能就是报复行凶。”昨天上午,历下刑警三中队中队长陈雪峰告诉记者,在案发的当天下午,民警在调查摸排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前,两名年轻男子尾随女子王某进入现场,案发后他们离开了村子;两名男子不是本村人。
  这两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围绕这一重要线索,以案发现场为中心,逐家逐户进行走访。为尽快确定嫌疑人,民警还对附近公路监控录像等进行了调查。
  大学生受雇合伙杀人
  在排查两名可疑男子的同时,专案组也围绕着死者王某及其丈夫王某某的家庭、社会关系展开了调查。
  7月18日,专案组获得一条非常有价值的线索:其中一名可疑男子在河南郑州出现。专案组当即决定成立由9名民警组成的抓捕小组,于7月18日15时奔赴郑州开展抓捕。
  4个多小时行程500余公里,当晚9点多钟,民警冲进郑州一家旅馆于某所住的房间,将睡梦中的于某抓获。经查,于某已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
  令人意外的是,嫌疑人于某竟然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他向民警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于某介绍,他的家庭比较困难。6月份,他在网上聊天时,有人找到他问愿不愿意去挣一大笔钱,事情办好后可以拿到5万元报酬。手头正缺钱花的于某答应了这事,但他没有想到对方让他到济南杀死一女子。后来,对方还给他找了一个同伙丁某。6月7日,于某和丁某一起来到济南,对王某下了毒手。
  根据于某提供的线索,7月19日凌晨3点,民警开车带着于某立即赶往北京,抓捕嫌疑人丁某。
  7月19日12点15分左右,民警赶到了北京火车站,发现了前来接人的嫌疑人丁某,立即上前将其擒获。
  7月19日晚上11点左右,民警将嫌疑人于某和丁某押解回济南。
  至此,抓捕小组行程三千余里,仅用了23小时便抓获了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感情不和、怕离婚分财产,丈夫起杀机
  于某和丁某向警方交代,雇佣他们行凶的是苗某和丁某某。
  7月20日,民警得到线索后立即驱车赶往青岛,但到达后发现苗某已经离开青岛去了菏泽。当晚11点,民警驱车赶往菏泽。7月21日凌晨4点左右,民警擒获嫌疑人苗某。
  7月22日下午,另一路民警赶到温州,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明某抓获。
  然而民警经审讯得知,苗某和丁某某并非真正的指使者,真正的雇凶人竟然是死者王某的丈夫王某某。
  原来,今年40岁的王某某和妻子王某多年感情不和,他曾多次耳闻妻子生活作风有问题,遂有了想离婚的想法。由于担心离婚后妻子会分割拆迁补偿款,他于是暗起杀机。
  苗某曾跟着王某某干过一段时间的拆迁工程,和他关系不错。听说王某某想杀死妻子,苗某通过丁某某联系上于某、丁某,并承诺事后给两人5万元报酬。
  于某、丁某来到济南后多次到受害人王某的家附近踩点。6月7日中午12点左右,两人看到王某进家后,持刀跟进家中,将王某捅死在客厅内,然后伪造抢劫现场,离开济南跑到外地藏匿。
  大学生杀手险被灭口
  贫困大学生杀手于某万万没有想到,如果再迟两天落网,他可能已成了刀下鬼。
  在济杀害王某后,于某没有拿到佣金,于是流露出想找丁某某等人拼命,然后自首的想法;这引起了嫌疑人丁某某等人的恐慌。因害怕事情暴露,他们计划于7月20日将于某杀人灭口。
  通过对丁某某和明某的审查,民警还破获了去年12月发生在安徽的一起绑架人质、持刀抢劫5000元的案件。另外,丁某某和明某等人还预谋近期在温州制造一起绑架人质,敲诈勒索的大案。(记者殷玉国通讯员邹宁 郭梦 宋海)
  “我就想废了这个娘们儿”
  ——— 记者对话犯罪嫌疑人
  昨天上午,记者在济南市看守所见到了雇凶杀妻的王某某。他表示,自己“一想到妻子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烦,就想着这个娘们儿不能要了。”
  记者(以下简称记):
  你和你妻子是怎么认识的?什么时候结婚的?
  王某(以下简称王):是别人介绍的,1996年底结的婚。
  记:那你为什么要雇人杀了她?
  王:2003年,逐渐听到一些说法,不过说得不是很直接。尽管都是听说的,但有时候(我)也能看出来。这几年对(妻子出轨)这个事情听说的越来越多,(情敌)还都是本村的,平时还在一起干工程,挺别扭,一想到她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烦,就想着这个娘们儿不能要了。
  记:你是从什么时候有了杀她的想法?
  王:从去年吧,从去年接触了苗某。我给他提过这事,没寻思他真的会找人干。
  记:你和苗某什么时候见的面,当时如何商量的?
  王:去年8月份,他约我一起喝酒,叙家常。他说他想离婚,我就说你刚结婚才两三年怎么就离婚。他就说不合适。我也说我媳妇不大行,也没说男女关系,他好像很明白,我当时就说了句“想废了她”,他一听,说“行,说帮找人问问吧”。
  记:后来呢?
  王:2009年12月份的时候苗某给我打电话,说找到人了,还干不干。我就说行啊。然后人来了,用棒子打了一次,(我妻子)没大有事,当时快过年了,就给我要钱,给了他们5000块钱。事情没成,这不才有了第二次,我就对他们说你愿意什么时候动手什么时候动手,别给我打电话,等你弄完了再说钱。因为第一次没怎么着就要钱,这次就没先给钱。
  记:那你想过后果么?有没有想过这些人被抓之后会供出你来?
  王:肯定想过。肯定跑不了的,(把事情)弄这么大。
  记:那你图的什么啊?听说你还有一个13岁的儿子,他怎么办啊?
  王:(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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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00: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大理州
呵呵…,女人是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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