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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变化] 19岁父亲网上发帖3万元卖亲儿为追初恋情人

     
发表于 2010-9-1 11:57: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还有半年多的时间,江西男子罗某彬才满19周岁。但他已是3月大孩子的父亲。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个年轻的父亲,竟然在网上发帖,10万“兜售”儿子,理由是为了追求曾经的“初恋情人”。
  罗某彬早在17岁时,就单恋上一名大他3岁的女子。警方说,罗某彬的父母可能是因为两人年龄的原因,反对他与对方交往,为了断掉他的念想,他们为罗某彬包办了一门亲事,虽然没有正式结婚,但罗某彬很快有了孩子。然而,罗某彬依然不忘自己的“初恋”。
  罗某彬发完帖后,成功地以3万元卖掉儿子,然后抛下“妻子”、父母,疯狂追求自己的“初恋”。警方很快将罗某彬抓获,并将被卖8天的男婴救回。
  昨日,石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通报这起案件,罗某彬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拘。
  发帖:疯狂发帖,10万元送养宝宝
  8月初开始,罗某彬以3个网名,不断在贴吧发帖,标价10万卖儿子
  “10万送养宝宝,人在石狮”、“我宝宝现在两个月大,QQ空间里有相片,我们补偿是要10万”……昨日,打开百度贴吧的“领养吧”,记者找到罗某彬发的大量帖子,跟帖的有叫骂的,也有摆出条件要收养的。
  办案民警说,从8月初开始,罗某彬以“我就333”、“我就444”以及“无奈老爸147”3个网名,不断在该贴吧里发帖,内容基本相同,明码标价10万元,要卖掉刚出生不久的儿子“小德”(化名)。
  据罗某彬落网后交代,他并非真想要10万元,标价出来,主要是希望能给儿子找到一个条件好一点的家庭,毕竟是亲生骨肉,自己“有点舍不得”,同时也可以为自己多争取点讨价还价的空间,好多拿点钱跟自己的“初恋”在一起。
  8月15日,浙江温州平阳县的白姓夫妻,通过QQ和罗某彬联系上,双方交谈条件后,又通过电话联系,谈定价格3万元。次日下午3时许,白姓夫妻赶到石狮,而罗某彬则借故支开“妻子”,偷偷把儿子抱到石狮市区香江路一医院门口交易。由于小孩的出生证明、防疫证书已被家人藏起来,在对方的要求下,罗某彬写下自愿将儿子送人抚养的证明,然后拿到3万元。
  解救:“初恋”约出狠心父亲
  警方从罗某彬的“初恋”徐某处得知,罗某彬曾联系她,称卖儿后与她一起过
  民警说,其实,在罗某彬卖儿前,他就已在家人面前扬言,要把儿子卖掉,然后跟自己的“初恋”过日子。家人都以为他在说气话,没有放在心上。不过,细心的“妻子”还是将孩子的出生证明、防疫证书藏起来,以防万一。8月16日晚,罗某彬的父母及“妻子”发现小孩不见,而罗某彬也联系不上后,才怀疑小孩可能已被卖掉,他们于第二天报警。
  “亲生父亲抱走儿子,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警方无法立案侦查,”民警说,他们走访了解到,在事发前,有朋友看到罗某彬在网吧上网时鬼鬼祟祟,像是在谈生意,有说到价格10万、3万的事情,由此,警方怀疑罗某彬有作案嫌疑,于8月18日立案侦查。
  随着案件的调查,罗某彬所说的“初恋”开始浮出水面,她就是22岁的江西女子徐某,在石狮湖滨一服装厂务工。警方找到徐某后了解到,罗某彬卖儿后,确实多次主动打电话联系过徐某,说已卖掉儿子,准备拿钱和徐某一起过。但徐某说,她一直把罗某彬当弟弟看,“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她称在电话中,已劝罗某彬投案自首,对方也答应了。
  8月19日下午1时许,见罗某彬没有任何投案自首的迹象,在警方的安排下,徐某约罗某彬在石狮湖滨长福社区一服装厂门口见面,罗某彬如约而至,被民警当场抓获。通过罗某彬,石狮警方联系上白姓夫妻,并于24日前往浙江解救出“小德”。
  原因:卖儿换钱追“初恋”
  警方调查得知,为了断掉罗某彬的念想,他的父母给他安排一桩婚事,不想罗某彬还是忘不了“初恋情人”
  罗某彬与徐某有何关系,他为何要卖掉亲儿,与徐某一起过呢?警方说,罗某彬17岁的时候,就认识在其他厂打工的徐某,罗某彬心仪对方已久,但双方并未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警方调查得知,徐某全家信奉基督教,罗某彬的父母可能因此或是年龄上的差距,反对两人交往,便想安排一桩婚事,断了罗某彬的念想,不想,罗某彬在定亲后,却更加对自己曾经的“梦中情人”难以忘怀。
  当时,罗某彬的父母在石狮凤里五星社区一服装厂务工,经他们做主,罗某彬和工厂里的同龄女工小曾定了亲,两人虽然尚未到领结婚证的年龄,但已一起生活,同住在工厂宿舍,并于今年5月30日产下一子。
  和父母、“妻子”勤劳务工不同,罗某彬好吃懒做,没钱就向父母伸手,夫妻的日子也过得并不顺畅,磕磕碰碰不断。让小曾无法接受的是,罗某彬经常公开念叨自己的“初恋”,心情一不爽就说要去跟“初恋”过。
  罗某彬落网后交代,为了追求曾经的“梦中情人”,他开始悄悄实施自己的计划,打算把儿子卖掉后,拿笔钱好好追求徐某。在得手3万元后,罗某彬连续两个晚上和社会上的朋友,在娱乐场所里挥霍,一下子就花去1.5万元,接着又买了摩托车和手机,然后在外租了房子,3万元只剩下5000元。一切准备妥当后,开始主动联系徐某。
  罗某彬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最终还是梦碎。
  其人:迷恋网络“坏”了他?
  罗先生说,儿子起初又懂事又勤奋,但网络彻底改变了他,迷恋网络的他,渐渐好吃懒做,开始变坏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罗某彬的父亲罗先生。在罗先生眼里,罗某彬曾是家里唯一的希望,他是家中独子,上面只有一个已出嫁的姐姐,因此父母都将他视为家中的宝贝,虽然不会读书,但罗某彬一开始“很听话”。
  罗先生说,16年前,他和妻子一起从江西来到石狮打工,那年小彬(指罗某彬)才3岁大,便一直带在身边。小彬8岁时,他便把小彬送到学校读书,可小彬注定不是块读书的料,留级多次只读到四年级,再也读不下去了,只好辍学出来。
  “刚出来的时候,他还是很乖很听话的,安排他到工厂里上班,大人们都夸他懂事、勤奋,赚了钱能养活自己,很少伸手向家里要钱。”罗先生回忆说,然而后来,网络彻底改变了儿子。
  “后来,小学没读完、没认几个字的儿子,在朋友的教导下,学会了上网。”罗先生说,工厂没事的时候,儿子就去上网,渐渐地迷恋上网络,也开始和社会上一些“混混”玩在一起,儿子渐渐好吃懒做,开始变坏。
  出于这个原因,去年,罗先生夫妇就为罗某彬选了一个老婆——贵州的小曾。罗先生说,小曾与儿子同龄,也在厂里打工,踏实持家,“有个老婆管管,儿子也许会好起来”,然而,订亲后,罗某彬越变越懒散,对父母老婆不管不顾,没钱还伸手向父母要钱,要了钱就去上网鬼混。
  如今,小曾已搬到其他厂上班,孩子暂时由老人照顾,罗先生夫妻只希望,罗某彬经历这次教训后,能改过重新做人,毕竟他年纪还小。
  □法律链接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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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09:56:38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昆明
我靠,这是什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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