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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卷蹄”和“弥渡大蒜”被国家商标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商标

     
发表于 2015-7-30 11:06: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最近,“弥渡卷蹄”和“弥渡大蒜”分别被国家商标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商标,实现了该县地理标志商标零的突破。


        弥渡卷蹄曾为清代宫廷名菜,五百年来久负盛名,选用刮毛洗净的完整猪蹄、剔出骨头,将鲜嫩瘦猪肉加入佐料拌匀,填塞于剔骨后的猪脚内,与鲜猪脚外形一样故名“卷蹄”。弥渡大蒜个头肥大、蒜素含量高于平原地区3倍多,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还出口东南亚、南亚、欧美等地区。


        弥渡县工商局局长王洪介绍,目前,弥渡县除了“弥渡卷蹄”“弥渡大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外,另有弥渡大青菜、弥渡酸腌菜、弥渡磨朗猪、弥渡蒜薹等4件“地标”已经商标局申请注册受理。(李武华 郭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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