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373|回复: 0

[弥渡变化] 男子求复合无果烧死前女友及其女儿

     
发表于 2010-9-30 07:34: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现在网消息 “我罪大恶极!”昨日,恩施男子蔡某庭上流泪忏悔。今年3月16日,蔡某多次求与女友复合无果后,提着汽油上门泄愤,致女友及其两岁幼女被烧死。昨日,蔡某因故意杀人罪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据蔡某交待,去年6月,他认识了同乡女子余某,余某未婚,但与前男友生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小雪。两人很快坠入情网,随即同居。
  今年春节余某带着孩子来到武汉,欲与小雪的父亲一起做生意。为了挽回感情,蔡某曾多次打电话劝说余某回去,但遭到拒绝。3月16日,蔡某赶来武汉接余某母女俩,但余某仍不肯回去,这激怒了蔡某,他认为自己被欺骗了。
  据指控,当天下午2时许,蔡某携带装有汽油的铝制水壶来到洪山区和平街余某的住处,踹开房门,将汽油泼在自己和余某身上,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导致小雪当场被烧死,余某被严重烧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认为,蔡某为泄愤而采取浇汽油焚烧的方式致两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判处死刑。
  辩方称,本案发生事出有因,余某态度突然发生转变激怒蔡某,且是在两人争执中将火点燃,蔡某应属间接故意杀人。且蔡某事后要人报警,有自首意向。
  本案将择日宣判。
  (长江商报 吴宗泽 实习生 曾培鑫)
  (现在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侵权举报:本网站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号:DWSBA5300000005号 | 主办单位:弥渡宏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387221096 |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18724986556 | 举报邮箱:luhshi@miduwang.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云南网监电子标识 人力资源许可证 工商网监电子标识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网络谣言曝光台 网络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