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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驾照的福音来了!以后学车可以自学不用去驾校 还有12件大好事!

发表于 2015-12-12 14:23: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
这个时代,驾驶证几乎成为了每一个人必备证件。多少弥渡人在“学车”的道路上倍受折磨。没学时候说一个月,开始学的时候一个月科二还没考呢,托关系找教练、科目一考过后等上车,上车后每天方向盘摸不到几把,一个驾照学下来慢得一年多两年,学车潜规则多,送礼、吃饭各种手段就为了早日考到一本驾驶证。
12月10日上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共同解读驾考改革新动态,小编整理几条和大家学车息息相关的内容,赶紧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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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根据现行规定,“先进驾校再考证”已成为通行模式,可这种单一的学车考试方式,使得学车贵、练车难、教练不负责等各种问题也由之而来。

亮点!此次改革中有新措施:小型车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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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为了一个驾照,咱是不是先得向驾校交三四千块的人民币,然后不厌其烦地求教练员给个学车机会。终于来到了训练场,摸到了方向盘,可耳边传来的也许是教练员粗鲁的呵斥声,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想要学车的新人们还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家人、朋友来帮助学驾。
可以用私家车自学吗?答案是肯定的。
①自学用车应符合这些条件:非营运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投保交强险。
②随车指导人员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包括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
③学员上路训练应通过科目一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并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上路训练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辆上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④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内就进行驾驶学习。

2、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意见》的出台,让群众受惠,也将让驾驶培训行业发生变化。一个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了,学员也可以不用跟着一个教练员,学到毕业拿照了。


根据《意见》,有关部门将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收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还将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校参加培训。这意味着你可以在A驾校学习科目一,再去B驾校学习科目二,最后去C驾校毕业拿照。

说到底,这都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学得用心、学得舒心。《意见》还对驾校的培训质量、培训责任、教练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要求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的诚信体系。“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看到这些,对选择高质量、服务好的驾校,你是不是不再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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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
国家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会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通过民间与政府的合力,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4、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曾几何时,咱是不是总是要和驾校、教练员好言好语,甚至需要送个红包,目的就是“别再让我等了,早些安排考试吧”。一直以来,驾校培训时间没多长,反倒是科目一、二、三考试,每次等待的时间都特别长,一晃差不多就是一年。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另外,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现在,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你可以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最重要的是,支持网上支付。
5、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自学直考的考生对场地不熟悉怎么办?《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同时,还会提前公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

另外,考试过程也得公开。《意见》明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直播考试视频,如果有考生质疑考试评判结果,是有权查询自己考试视频资料的。
6、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考生不再跑断腿未来,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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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全面放开异地领证和驾驶证审验
从现在起,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也放开了,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8、驾照被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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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意见》划下了红线: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同时明确,依法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交通运管机构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10、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舞弊教练有时充当掮客,教得不好也与教练有关。《意见》还为教练言行戴上金箍: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不得再聘为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的、培训质量差的教练员也将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

11、老龄驾驶人体检起始年龄调整为70周岁根据卫生部门的调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整体身体素质已较10年前有了较大提高,此次改革将老龄驾驶人体检起始年龄从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也就是说70岁以上的驾驶人才需要每年体检,这将惠及全国600多万60至70岁的老年驾驶人。

12、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包括研究制定单眼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相关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等,进一步满足残疾人便利出行需求。

13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好的改革举措,重在落实!别着急,时间表就在这里:

——2016年上半年,启动驾改重大改革事项试点

——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

——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任务

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17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政策。

这些政策具体什么时候落实到本地,小编密切关注着,一有消息马上告诉你!

来源于:云视新闻、楚天都市报
大理电视台彭昕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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