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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191户业主成为农行厦门特区支行违规放贷的牺牲品

发表于 2011-1-16 03:45: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
    自从贷款成风后,银行违规放贷的案例也是不胜枚举,而如今又一起违规放贷案件浮出水面——即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滨支行违规放贷给厦门华溢房地产公司。造成191户华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国贸金海岸项目房屋的业主,成了华溢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滨支行“战斗”的牺牲品。
回顾事件经过:
2003年到2006年,先后有来自国内及美国,日本,法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业主购买了我国福建厦门华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国贸金海岸项目的房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付清了全部或大部分的房款。华溢公司也将房屋交付使用!在此同时,华溢公司一直拖延搪塞不给入住的业主们办理房屋产权证。2008年国庆前,华溢公司负责人陈建华携款潜逃出境。2009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将华溢公司起诉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实现抵押权。就是说业主们辛苦赚来的钱所购买的房屋,被房地产商以“在建工程”名义,非法抵押给了中国农业银行。省高院不顾业主递交先前在厦门仲裁委员会以及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所确认的合法业主证据,并且拒绝业主们以第三人身份加入农行和华溢公司的纠纷案件之中,直接判农行胜诉。
笔者认为,明白人看完事件过程后,就会看出整个案件中不泛有很多漏洞,而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这191户业主们。
再聪明一点的读者,就会一针见血,看破其实质,就是农业银行在用其不法手段遮掩自己之前对于华溢公司的违规放贷操作。并且有意将其违规放贷的后果转嫁给无辜的业主。
    有意之处其一:事件中提到,农行以“在建工程”名义,贷款给华溢公司。但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设资金贷款为设定的抵押。根据这一规定,就显而易见华溢公司该项目不具备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条件。
且看下图:



从图片中的日期上,我们已经不难看出,在当时的签订时间,已经有大部分业主入住使用国贸金海岸房屋,可见农行是在明知道的情况下将国贸金海岸作为抵押物。因此可以断定,农行对抵押物没有甚至故意忽视进行核实与严格评估、审查。明显违反其应尽的法定义务。导致广大业主被牵扯到抵押门其中。

有意之处其二:众所周知,农行有义务进行监管华溢公司项目销售的回笼款,以保证贷款的及时返还,但是据笔者调查资料显示:从2005年4月28日起 农行向华溢公司累计发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16700万元,其中2005年累计发放贷款一亿元用于国贸金海岸工程项目  2006年农业还巧立名目,以华溢公司开发名溢花园安置房为由,再次把业主入住使用多年的国贸金海岸上述房产设置抵押,累计发放贷款6700万元。更夸张的是,农行以其所谓的开发贷,直接折抵华溢公司关停多年的关联企业在农行的不良贷款共计7044万元。显然,农行并未对上述贷款进行专款专户专用的监管。反倒为填其多年烂账,而不惜与华溢公司勾结,不断的将违规越做越离谱。也正是这种种的违规操作,从而直接影响到华溢公司的还款能力,该行为明显违反贷款专款专用的规定,更体现厦门农行恶意勾结违规放贷的险恶意图。导致广大业主深受其害。

有意之处其三:事件中提到:福建省高院拒绝业主们以第三人身份加入农行和华溢公司的纠纷案件之中,直接判农行胜诉。从而验证了农行的另一面的恶意行径:案发以来农行一直在利用各种关系试图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妨碍司法公证。而且在此期间经过几次开庭,业主多次向思明法院申请调去农行真实放款的凭证,但是农行不顾法庭的要求,至今无法提交其真实的放款记录,这也正正验证了农行心中有鬼,欲盖弥彰!导致广大业主迟迟得不到法律的公正审判。

综上所述,农行利用各种职务的便利,步步违规,环环相扣,不畏法律,滥用职权,侵害广大业主的利益,谋求私利。而这些也直接验证了很多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理应严格查办。
因为此等事件,已经不单单是一起小小的借款纠纷案了,它损害的是国家的利益,使得国有资产的流失,令国家的资产背上了烂账的黑锅。并且导致整个行业都为此蒙羞,丧失公信力。
    也更是残害了191户合法业主的权益,并且侵犯了所有相关广大业主的权益。直接影响民生所向!谁人敢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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