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5790|回复: 46

2012年弥渡网版主招聘进行中

 火...  
     
发表于 2011-5-19 04:58: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版主,是一个温暖的词语,在一个虚拟的社区中,人们总是在一个繁荣的版面背后,看到版主留下的身影:加精的鼓励,评分的欣喜,幽默的回复,坚定的发帖,及时的解答,无私的服务,默默的贡献——作版主是一种人生境界,是一种生活态度。在这个越来越快的时代里,愿意挺身而出,担当起一个版面的繁荣发展,服务一个版面的用户,这需要更大的勇气和责任感。

  弥渡网向版主承诺,将会给予版主最充分的支持与协助,帮助版主将自己所负责的版面,打造成一个相关领域弥渡网友心中的“第一版块”:

  我们一直都在很努力的围护着它,让它健康的成长,慢慢的成长。。走到今天,应该是很不容易的事,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这里是我们的家,我们大家的家:一个温暖的家,愿我们的家越来越温馨。为了给弥渡网注册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更贴心的帮助。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请不要犹豫,加入我们。

  1、热心:乐于助人,愿意牺牲个人的时间来服务广大的网友

  2、耐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倾听网友的心声

  3、真心:以诚相待,把每一位网友当作自己的朋友

  作为弥渡网的版主,你将得到以下好处:

  1、培养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

  2、培养团结领导人的能力;

  3、增进业余兴趣爱好;

  4、免费(或半价)参加一些弥渡网组织的活动或专门为版主组织的活动;

  5、优先版主还将获得手机话费、Q币、纪念品等实物奖励;

  6、其它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网友能够成为弥渡网论坛管理团队中的一分子。

  根据弥渡网的基本版规,版块特点:以下公布的就是此次弥渡网需要招的版块的版主,以及一些基本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查阅:

  作为【弥渡杂谈】版主,你将负责弥渡网最有影响力的版块,当你已经厌倦了传统媒体的千篇一律,当你已经不再满足只是充当一个聆听者或旁观者,从你的视角,以你的审美,将任何触动你的,让你感觉心跳加速并忍不住惊呼的人物(大人物,小人物)或事件(大事件,小碎事),通过弥渡杂谈发帖报道出来,可以弘扬正义公德,也可以是人间冷暖,社会百态,亦可以是不良曝光警示,用图片和文字表达出你的观点。同时,必须做好舆论引导的工作,删除虚假的、不负责任的言论,要控制论坛的整体情绪,使论坛朝积极、开放、安定团结互助的方向。

  作为【休闲泡泡】版主,你将负责管理的是一个话题覆盖面最广,互动最有趣、最热烈的版块:各类休闲娱乐交流互动吹牛打屁话题无所不包。带领大家把灌水精神发挥到极致,洪水无情,灌水有理!

  作为【情感交流】版主,你得有写心情日记的习惯,你得是一个懂得情感的人,你愿意静下心来倾听大家的情感故事,你愿意帮助大家解答情感问题,你就是一个优秀的情感版版主!


  作为【兴趣爱好】版主,如果你喜欢原创文字、极品音乐、花鸟鱼虫、K歌、摄影、足球、读书等等,那么快来申请版主吧,在这里可以找到与你有相同兴趣爱好的朋友!


  作为【女性部落】版主,应该热爱时尚、关注时尚资讯,具备一定的消费能力,平时爱好逛街,经常游走于各大商场和特色小店中发掘时尚元素;是各类时尚杂志的忠实读者,爱好在论坛发帖、晒物,熟悉各大时尚、女性购物以及美容论坛。除了爱好购物和时尚,作为版主有责任心是非常重要的!要一心一意为网友服务,打造一个分享时尚资讯,交流心得体验的小天地。关注女性美容护肤方面的资讯,了解美容方面各种常识,乐于热心帮助他人,耐心回答各种问题;对于自己的和在别处发现的美容心得,毫无保留的告诉给大家,有丰富的败家购物经验,提供有价值的消费分享经验。

  作为【弥渡美食】版主,首先肯定是贪恋美味的美食达人,无论是下厨自制美食,还是四处搜罗人间美味,在分享自己饕餮经验的同时,更乐于与桐乡网网友交流各自的美食消费体验,分享餐桌上最香艳的那一刻。


  作为【活动版】版主,希望您能喜欢疯喜欢玩,能经常去夜店(酒吧、KTV)参与活动。不允许是某某夜店的工作人员或某酒店的托。能经常上网发布夜店话题的帖子,更乐于与弥网网友交流各自的娱乐体验,分享你最精彩的那一刻。

  作为【谈婚论嫁】版主,和准新人们一起交流关于操办婚事的体验心得,自己能够持续写结婚日记贴,并积极发动鼓励网友写结婚日记,号召大家来一起分享我们的婚嫁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为网友在婚姻路上的各种问题给予适当的帮助。珍惜拥有,付出真心,收获真情!


  一、版主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1、自愿义务的为社区网友服务,请不要在其它网站上兼职;

  2、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以确保版务管理的延续性和追溯性【每周平均上网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平均不少于1小时】;

  3、喜欢本论坛,愿意为本论坛的建设出一份力,必须具有强责任心;

  4、自愿接受社区及网友的监督,接受社区的审核;

  5、觉遵守社区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管理,有良好的心态,配合管理员的工作;

  6、最后一点,请时刻牢记:版主不是特权,版主的真正含义是责任和义务;

  7、每一个弥渡网注册用户都有机会申请;

  8、版主上任后一个月内不得辞职,请申请者认真按自身情况考虑

  二、版主奖励

  1、版主有权编辑、关闭、修改自己版块的贴子为精华帖加精;

  2、版主有权在自己的版块发布相关公告(与编辑沟通以后);

  3、版主有权进版主交流区参与论坛管理和建设;

  4、对论坛特别贡献的授予勋章并开贴表彰;

  5、正式版主将获得版主勋章一枚;

  6、每月工资:弥渡网金币工资;

  7、更多优先参加弥渡网内部活动的机会,以及弥渡网提供给版主的其它福利待遇。

  各版区版主原则上不超过四名(工作量极大的几个版块可适当增加人手)。

  三、版主规则和义务

  1、版主不可超过1星期不参与本版的管理,连续1个月不在版块出现参与管理,事先也没打过任何招呼将会被撤消版主职务,特殊情况另议。

  2、需要离开论坛一段时间请提前自觉去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

  3、不能积极帮助会员,并不断被会员投拆的版主,经查实取消版主资格。

  4、所负责的版块尽量避免出现零回复的提出问题的贴子,即使本人不能回复,也需跟贴说明情况,加强与普通会员的交流。

  5、禁止滥用版主职权,经查实后取消版主资格。

  6、禁止版主(包括版主的马甲)之间争吵,一旦发生,双方均取消版主资格。

  7、版主之间有争执,要到(版主俱乐部)去解决。


  版主申请格式如下:

  [网名]:

  [年龄]:

  [性别]:

  [QQ]:

  [申请版面名称]:

  [社区注册时间]:

  [平均每天在线时间]:至少1小时

  [面对网友的投诉或指责,你会怎样去做]:

  [你认为你目前所申请版块的现状是否需改进及你的管理思路]:(至少200字)

  [你所申请的版块,你曾经发过的原创帖,请举三个例子(附帖子地址链接)]:

  [你所申请的版块,你觉得可以加精的,请举三个例子(附帖子地址链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9:23:41 | 查看全部 来自: 重庆长寿区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 16:54:13 | 查看全部 来自: 浙江金华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 16:55:51 | 查看全部 来自: 重庆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0 18:07:19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0 18:08:05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4 18:01:36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4 21:46:59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6 12:33:39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6 13:08:59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2 19:36:56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4 15:57:54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30 15:07:26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昆明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 11:03:02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9 16:55:06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21:17:08 | 查看全部 来自: 重庆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9 21:18:27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 11:03:14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1 22:11:35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5 13:01:33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昆明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侵权举报:本网站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号:DWSBA5300000005号 | 主办单位:弥渡宏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387221096 |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18724986556 | 举报邮箱:luhshi@miduwang.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云南网监电子标识 人力资源许可证 工商网监电子标识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网络谣言曝光台 网络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