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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信息] 云南公务员招考出新规 考生不知错失面试机会

 
     
发表于 2011-7-9 09:51: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
  文山的考生小李连续两年参加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今年好不容易笔试胜出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却只能无缘面试。原因是今年政策有变,他不知道要资格复审网上确认,而这就意味着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去年还不需要确认,今年政策变了怎么也没人通知?”4日,小李给本报打来电话,而这几天已陆续有近10人向本报反映同一问题,他们都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确认而被视为放弃面试的。
  为此,记者带着考生的疑问联系了省公务员局。
  “哪个笔试过了还不去面试嘛!我在网上看到有2000多个人没有网上确认不能面试!”考生小李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今年他以100多分的成绩进入面试,但却在6月29日、30日两天的资格复审网上确认程序中错失了面试资格,说到底是他压根不知道公务员考试还有这一道程序,更不知道不通过网上确认所带来的后果。
  说起原因,小李解释,去年考试的时候并没有这道程序,所以他想当然地认为不需要网上确认。此外,他说他来自农村,获取考试信息的渠道并不通畅,对此,他认为,考试信息不能只通过网络,公务员局应该电话或短信通知,这样就不至于使辛苦进入面试的考生错失机会。
  其实,在3月7日省公务员局公布的招考公告中对网上确认环节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并详细列出了时间表。可“谁会仔细研究公告呀”?另一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小何差点错失机会,还好一位师兄及时提醒了他。小何说,他今年是第一次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时只是粗粗地看了一遍招考公告,记住了考笔试、出成绩、查面试资格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对其他细节上的东西并没有仔细研究,像他这样的同学大有人在。
  网上确认是今年新增规则
  记者:此次考试的流程是怎样的?
  省公务员局:按照招考公告,本次录用考试由以下几个阶段组成:发布招考公告及招考计划、网络报名、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后调剂、网上确认、首次增补及确认、二次增补及确认、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其中,网上确认环节是今年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规则新增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则视为放弃面试。
  程序中多次提及新规则
  记者:针对网上确认这一新举措,省公务员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公务员局:网上确认虽然是一项新的举措,但公务员考试是一项不断完善的考试,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每年都可能有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都反映到招考公告中,以招考公告作当年公务员考试的规范标准,是考试机构和考生必须共同遵守的统一规范,这也是全国所有省区的通行做法。
  3月7日云南省在《云南日报》刊登了招考公告,云南省人社厅网站、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同时登载了公告、招考计划、招考指南及其他有关政策文件,国内许多与公务员考试有关的网站同期进行了转载。
  公告里明确了6月29日、30日是网上确认的时间。
  此外,在3月21日开始网络报名时,考生在进入正式报名表之前,均须阅读电子版招考公告以及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第一句即为“我已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及招考计划,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承诺书的最下方必须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方能进入正式报名表填写界面。
  笔试成绩公布后,6月1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岗位调剂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曾再次告知考生“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1年6月29日8:00至6月30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过程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表”,并用醒目字体标注。
  新规则只为不浪费岗位
  记者:为什么要实行这样的新规?
  省公务员局:按照考试程序,6月25日至6月28日开展了考后调剂工作。6月28日发布了调剂后的全部报考人员数据(包括笔试分数),以供考生决策是否放弃资格复审。鉴于以往有较多人员个人不告知有关部门,在资格复审当天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自行放弃面试,有关部门不能及时递补后续人员,导致很多岗位无法开展面试,浪费了很多岗位,由此造成损失。
  为了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最大限度招录国家急需人才,按照招考公告,今年开展网上面试确认工作。为指导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确认,我们还发布了资格复审确认流程演示。网上确认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期间共有15128人参与了网上确认,2137人未登录确认系统。此后,7月2日开始按公告开展了首次增补及确认工作,7月4日开展了二次增补及确认工作。
  惋惜同情但严格执行政策
  记者:对于忘记确认的考生,是否可以延长时间再次确认?
  省公务员局:任何政策规定和具体工作都有起止时间,作为阶段性的考试工作更是如此。今年公务员考试工作每个环节和步骤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环扣一环,如不能保证按时进行,整个工作将陷入停滞或混乱无法如期完成。所以遵守时间规定,对于政府部门和考生个人来说就非常重要。此外,基于公平原则,应保证按期参与确认人员和增补人员的正常权益。他们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参与了确认,理应受到按期确认的相应权益保护。如违反公告延长确认时间,对绝大多数按期确认的人员是不公平的。
  对于忘记确认而错失面试的考生我们感到同情与惋惜,但是同情不能代替政策。(记者 宋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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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10:59:15 | 查看全部 来自: 贵州遵义
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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