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法院系统2018年招录275名书记员公告
为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设大理州两级法院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有效提高为审判工作服务的能力,根据大理州两级法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聘用优秀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大理州两级法院共计划招聘合同制书记员275名。具体岗位为: 大理中院招聘47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 大理市法院招聘38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 祥云县法院招聘25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会计、文秘专长的各一人); 宾川县法院招聘23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 弥渡县法院招聘19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计算机、文秘专长的各一人); 永平县法院招聘14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 云龙县法院招聘13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计算机、文秘专长的各一人); 洱源县法院招聘17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会计、文秘专长的各一人); 剑川县法院招聘13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会计专长的一人); 鹤庆县法院招聘19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计算机专长的一人); 南涧县法院招聘15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计算机专长的一人); 巍山县法院招聘19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计算机、会计专长的各一人); 漾濞县法院招聘13人(含现已聘用,符合转聘的人员以及有计算机、会计专长的各一人)。
三、招聘条件
(一)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转聘人员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面部和手臂着短袖服装裸露部位无纹身,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合同制书记员的招聘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现已聘用需要转聘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综合评议)、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拟录用人员集中培训一周后上岗,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期满表现较好的根据需要可续签。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方式及报名须知:
(2)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一般应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用人单位,同时如果本人自愿同意到其他县市法院应聘书记员的,可在报名表上填写“服从调剂”,招考部门根据招考成绩和岗位需求可调剂录取。
(二)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现已聘用需要转聘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综合评议)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文化基础、法律常识、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参考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上午8︰30。 地点:海东新区大理技师学院。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考察报考者使用计算机速记、速录以及文档编辑能力(报考有专长的书记员测试专长)。 测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下午14︰00时; 地点:海东新区大理州技师学院。
3、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水平、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2018年8月12日上午08︰30时; 地点:海东新区大理州技师学院。
(三)录用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现已聘用需要转聘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综合评议成绩)占40%,三项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将于2018年8月12日下午16:30时前通知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于2018年8月12日下午18:00时前报州法院招录办办公室。用人单位从8月13日开始至17日,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
3、体检:拟录用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8月13日上午07︰30时,大理中院、大理市法院、祥云县法院、宾川县法院的考生体检;8月14日上午07︰30时,弥渡、永平、云龙、洱源、剑川、鹤庆、南涧、巍山、漾濞9个县法院的考生参加体检。地点大理州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
4、录用:用人单位于2018年8月17日通知拟录用人员于19日集中到中院报到参加培训。培训后回用人单位上岗,试用期两个月,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党组研究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期满表现较好的根据需要可续签。
(四)转聘
目前已与法院签订合同和劳务派遣的书记员、司法警察,本人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优秀者可优先录用。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转聘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录为大理州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书记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如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全省法院系统书记员招录,根据省高院要求,需要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合格后再办理相关转聘手续,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本次聘用合同(被解聘者作为人才储备有空缺时根据个人意愿递补);如经省高院同意无需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直接办理相关转聘手续;如果省高院统筹分配的书记员人数少于本次招录的人数时,将按照减少的人数,根据本次招考的综合成绩采取末位解聘的方式解除本次聘用合同(被解聘者作为人才储备有空缺时根据本人意愿可递补)。
五、聘用待遇、职责界定
1、待遇:合同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4000元(含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经费),从签订合同之月起发放,制服按有关规定配发。合同期满从解聘合同下月起停止发放工资,解除聘用合同及聘用合同期届满不再聘用的人员即办理离任手续,按聘用合同发离任费。合同期未满,本人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向单位退还培训及服装费。
2、职责界定: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主要负责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主要包括:庭前准备、庭审记录、送达、对卷宗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完成领导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六、有关事项
(二)监督组对各个阶段的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泻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由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209220 2209212 联系人:韩世超 杨明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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