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永平县水泄乡阿林村4名村干部因以权谋私被“一锅端”。 经查,2012年2月至2018年3月,永平县水泄乡阿林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肖如贵,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谋,通过虚开发票、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截留、套取资金25.1万余元,用于其他开支和私分。其中,肖如贵本人私存1万元、侵占3750元、私分2.55万元;同时,其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办公经费、烟叶生产工作经费共计7.37万余元,用于以值班补助等名义,发放给村委会干部及相关人员,其本人领取1.1万元;另外,肖如贵挪用1.04万元公款,用于组织村委会干部及部分家属到保山、瑞丽等地旅游;收受杨某某、杨某礼金1000元。近日,肖如贵被开除党籍,违纪款予以收缴。 经查,2013年6月,永平县水泄乡阿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学文,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谋贪污公款,个人私吞2.55万元,侵占公款3750元。近日,刘学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经查,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永平县水泄乡阿林村委会副主任吴振华,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谋,贪污公款,个人私吞1.1万元,侵占公款3750元。近日,吴振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经查,2016年5月至今,永平县水泄乡阿林村委会副主任李春云,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谋,贪污公款,个人私吞1.45万元。近日,李春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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