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驾车的为张姓女子,事发时间为当天下午两点多,学生上学时。这辆白色小轿车在此路过,驾驶人硬是用车头抵着孩子们的腿,生生蹭出了一条路!不但没有礼让行人,反而顶着学生继续前行。
张某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员张某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经过处罚和教育后,车主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在警方教育过程中,她不停地擦拭眼泪,要求通过镜头,向学生和家长表示诚恳歉意。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鲁R15×××车主,你就那么着急吗?据媒体稍早前报道,菏泽文明办对此表示,若鲁R15×××车主所在单位为文明单位,其所在单位也将受影响。
文明开车出行,请您这样做:
开车时,请您礼让行人,遇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务必减速;
遇到斑马线时,请您停车礼让,让行人先行通过;
在雨中,请您减慢车速,不要让溅起的水花弄湿行人的衣衫;
停车时,请您按规定停放,不要因此阻碍了他人的通道。
文明交通,
你我共建!
来源:澎湃新闻(ID:thepapernews 记者 陆鸣)、@今日菏泽、中国新闻网(ID:cns2012 作者 冷昊阳)
原本期编辑:胡程远、赵雅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