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382|回复: 0

感觉一对比现代女性真好!

     
发表于 2021-9-27 17:06:4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原来在博物馆里见过各种三寸鞋,却没想到这么小,一只手能放下两只鞋子…再对比我的脚…虽说我脚也是大脚吧…
缠足普及于元明,盛行于清。明朝时期甚至禁止贱民缠足,用以区别良民。也因此,“好人家的女儿”都是要缠足的。
清政府曾几次颁布条例禁止裹脚却屡屡受阻。顺治十七年下令,妇女缠足,其父兄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年再申前令未果,到康熙七年只好罢禁。自此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不再只是贵族富人阶级专属,平民之家皆会缠足
直至1870后,在外国传教士的倡导下发起了“天足运动”才使得部分女性获得解放。清末时流传这样的话“最是两般堪恨事,文人八股女双翘”。1902年2月初,慈禧太后颁布劝戒缠足上谕,并说:“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务当婉切劝导,以期渐除积习。”民国时期,解放思想不断强化,放足宣传甚至加入小学课本。
这样的鞋子,精致小巧美则美矣,但希望它永远的只作为工艺品,摆在橱窗里,记录曾经的岁月就好。
#中国古代服饰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侵权举报:本网站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联系电话:18887240824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号:DWSBA5300000005号 | 主办单位:弥渡宏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887240824 |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18887240824 | 举报邮箱:luhshi@miduwang.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云南网监电子标识 人力资源许可证 工商网监电子标识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网络谣言曝光台 网络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