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942|回复: 0

弥渡县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这次巡察涉粮问题!

     
发表于 2021-11-9 15:14: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江添 于 2021-11-9 15:19 编辑

中共弥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届弥渡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公告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十三届弥渡县委第二轮巡察共派出1个专项巡察组,对县发展改革局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同时对县财政局(含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涉粮单位履行职能责任情况进行重点了解。


二、巡察时间

十三届弥渡县委第二轮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即2021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其中巡察进驻时间30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巡察监督重点

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紧盯涉粮单位职能责任,突出查找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围绕“六看”开展工作。一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情况。二看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三看粮食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四看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五看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六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问题整改情况。


四、巡察方式

县委专项巡察组与州委专项巡察组采取上下联动以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财务、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组织、干部群众中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专项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单位的事务作个人表态。


五、专项巡察组联系方式办公电话:18808725036
电子邮箱:mdxwxcb00@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专项巡察组收


中共弥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侵权举报:本网站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联系电话:18887240824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号:DWSBA5300000005号 | 主办单位:弥渡宏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887240824 |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18887240824 | 举报邮箱:luhshi@miduwang.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云南网监电子标识 人力资源许可证 工商网监电子标识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网络谣言曝光台 网络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