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 正在进行 >>>
贷款类型: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我县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 贷款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公益性岗位、签有劳动合同已实现单位就业的人员,贷款申请人未享受退休待遇。贷款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贷款期限内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即申请贷款时男性须在57周岁以下,女性须在52周岁以下。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贷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累计享受政策性贷款不超过3次,无不良的征信记录。
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最高额度为1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贴息方式: “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还款方式: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到期一次性还清,或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采取贷款担保人反担保措施,担保人一般是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经办银行认可的其他人员作担保。
特 别 说 明 1.本通告根据目前执行政策发布,若后期上级部门进行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2.目前所剩名额不多,报满即止,欲报从速!
报名联系方式: 申请人电话联系创业经营地所属乡镇团委或共青团弥渡县委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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