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发生事故,为了走保险,请来“好同学”顶包,又冒充“驾驶员”,又冒充“女朋友”,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躲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2023年10月08日凌晨0时44分,弥渡县公安局密祉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称:在密祉镇广场旁一辆SUV发生单方事故,无人员受伤,请处理。接到报警后密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现场一男一女,男方满身酒气,声称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发生事故时是女方开车,自己仅坐副驾驶。但民警在对该名女子进行详细询问时对方吞吞吐吐,一问三不知,十分可疑。 民警随即对该名男子展开调查询问:在哪里喝的酒?和谁喝的?喝了多少?喝的什么酒?然后逐一对男子回答进行核实,很快就发现男子回答漏洞百出,男子也只能承认了醉酒驾车肇事后找人顶包的事实经过。 经查,该男子名叫李某某,男,23岁,系弥渡县密祉镇人,10月7日晚在一家KTV内喝过酒后独自驾车外出买烧烤,途中发生侧翻,车辆受损严重。为了顺利申请保险公司理赔,于是打电话找来同学“帮个小忙”,冒充自己“女朋友”进行顶包,伪造成一起普通事故,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即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经对该名男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达到97mg/ml,已达醉驾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 ◆ 替人“顶包”者不要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者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者甚至可能构成包庇罪。
警 方 提 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酒驾顶包并非是朋友间的“帮个小忙”,而是妨碍司法公正的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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