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山岭上风干物燥,扫墓、踏青、野外餐饮、田地烧荒备耕、私搭电线抽水灌溉等都容易引发山林火险,即便不是故意纵火,过失引起火灾,造成失火的违法行为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为严防森林火情,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弥渡县人民法院发布几起失火典型案例,提醒大家以案为鉴,增强防火意识,安全用火,文明祭祀,防患于未“燃”。
1.上坟祭祀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2022年2月10日14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到弥渡县新街镇干海子山为其奶奶扫墓,在烧纸过程中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检测,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27公顷。经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某患有分离[转换]性障碍,作案时处于疾病期,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弥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被告人李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2.上坟祭祀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2023年11月14日,被告人何某某在弥渡县寅街镇自家菜地种菜时抽烟,后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菜地边的杂草堆里引发森林火灾。经检测,此次森林火灾过火疏林地面积3.7845公顷、灌木林地面积8.2576公顷。火灾发生后,何某某积极参与灭火。弥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被告人何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3.山林附近违规用电引发森林火灾 2023年4月20日,被告人郭某某到弥渡县对门山山脚农田里浇水,期间擅自从家中接电线用水泵抽水,由于插板电线短路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经检测,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乔木林地)面积22.9964公顷。火灾发生后,郭某某积极参与扑火。弥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被告人郭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也许,你只是想上香烧纸表达哀思;也许,你只是想把田地里的干枯杂草烧掉便于耕种;也许,你只是想方便抽水灌溉农田;也许,你只是想来个野炊感受春天的气息。但是,上面一起起典型的失火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杜绝在山林附近或林区内吸烟、野炊、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烧荒耕种、烧灰积肥、私搭电线抽水灌溉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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