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912|回复: 0

[民生信息] 弥渡发布禁止电鱼公告!最高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发表于 2024-4-27 09:35: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禁止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的公告

近段时间以来,我县毗雄河流域、牛街乡礼社江流域、县内部分水库及自然水域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多发,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维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我县境内自然水域和人工水域电鱼、炸鱼、毒鱼,仍有从事炸鱼、毒鱼、非法电捕鱼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禁止制造、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的物品和工具。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依法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阻挠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广大群众对炸鱼、毒鱼、非法电捕鱼及非法制售炸鱼、毒鱼、电捕鱼 工具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72-3074766(弥渡县农业农村局)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6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侵权举报:本网站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联系电话:18887240824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号:DWSBA5300000005号 | 主办单位:弥渡宏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887240824 |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18887240824 | 举报邮箱:luhshi@miduwang.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云南网监电子标识 人力资源许可证 工商网监电子标识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网络谣言曝光台 网络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