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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公安局关于2024小河淌水半程马拉松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管控的通告
2024大理小河淌水半程马拉松暨残疾人半程马拉松邀请赛将于2024年9月22日在弥渡县举行,为维护我县公共安全,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及“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通告: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间与区域 管控时间:2024年9月22日6时起至14时 管控区域:2024大理小河淌水半程马拉松比赛场地区域沿线及周边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500米,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未经审批同意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三、管控要求 除经过审批同意的媒体机构进行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公安机关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如有飞行需要,应当报弥渡县公安局备案,并经空中管制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间段内,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升空。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依据本通告进行驱离迫降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二)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弥渡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9日
来源:弥渡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