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未成年人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重点领域,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现将2024年第三批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弥渡县***超市经营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的商品案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到该超市购买的18CM苏泊尔硅胶高级锅圈,生产商:浙江苏泊尔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浙江省玉环屿街道庆澜社区陈南,该厂商识别代码已于2011年6月1日注销”。经弥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经营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二)弥渡县**金店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案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弥渡县**金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经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在店内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2315平台收到消费者对弥渡***推拿馆举报,称“该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胡乱喊价”。经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推拿按摩服务,未对经营的服务项目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2315平台收到消费者对弥渡***美容院举报,称“该店在宣传广告中发布的“抗衰”的宣传,缺乏科学依据和实证支持,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误以为其产品具有超乎实际的效果”。经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在抖音上发布的“面部抗衰”广告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弥渡县弥渡**美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货架上摆放的3种过期化妆品。经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彭*销售侵犯“九牧”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无照经营案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安微省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彭*涉嫌销售侵犯“九牧”注册商标专用权、明知是假冒“九牧”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帮助其支付货款”。经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销售的侵犯“九牧”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明知是假冒“九牧”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帮助其支付货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从事商品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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