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关于征集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要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目标,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弥渡、法治弥渡汇聚强大正能量,县委政法委、县见义勇为基金领导小组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线索,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除履行法定职责、法定义务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推荐为2024年弥渡县见义勇为先进集(群)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 1.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较为突出的; 2.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刑事案件作出一定贡献的;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抢险救人,事迹较为突出的; 4.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较为突出的。
二、申报程序 见义勇为受益人、见证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条件向县委政法委、县见义勇为基金领导小组提供线索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1.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 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踊跃提供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线索。
特此公告。
县见义勇为基金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弥渡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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