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顾! 于 2024-12-24 09:31 编辑
为营造更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开设“综合执法曝光台”,对违反交通秩序、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健康安全等各类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推动全县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内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举报邮箱:mdzhzfj@163.com。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地点:建宁公园
不文明行为:在公共场所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地点:毗江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地点:建宁路
违法行为:随意堆放建筑垃圾
时间:2024年12月9日
地点:文笔路与弥川大道交叉口(美晨酒店门口)
当事人:陈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时间:2024年12月9日
地点:文笔路与弥川大道交叉口(美晨酒店门口)
当事人:谷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地点:建设路(光明超市门口)
当事人:马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来源:弥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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