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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又有10起不文明行为曝光,来看看这次都有谁→

     
发表于 3 天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为营造更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开设“综合执法曝光台”,对违反交通秩序、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健康安全等各类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推动全县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内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举报邮箱:mdzhz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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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0日
地点:毗江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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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1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违法行为:损坏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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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1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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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1日
地点:中和路
违法行为:未按要求清运大件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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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1日
地点:彩云路
不文明行为: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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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4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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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4日
地点:中和路与建安路交叉口
不文明行为:不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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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8日
地点:东街
当事人:杨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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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9日
地点:东街
当事人:李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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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7日
地点:人民路顺城停车场旁公共场所
当事人:程某某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违法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200元

来源:弥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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