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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又有10起不文明行为曝光,来看看这次都有谁→

     
发表于 2025-2-24 10:06: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小猪猪猪 于 2025-2-24 10:27 编辑

为营造更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开设“综合执法曝光台”,对违反交通秩序、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健康安全等各类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推动全县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内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mdzhz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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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5日
地点:果河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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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7日
地点:青螺公园公共厕所
不文明行为:破坏公共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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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8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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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9日
地点:花灯广场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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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9日
地点:花灯广场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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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9日
地点:毗江路
违法行为:未按要求清运大件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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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20日
地点:毗江路与天桥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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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21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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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5日
地点:祥和路
当事人:廉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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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17日
地点:彩云路
当事人:杨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来源:弥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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