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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公安局关于​认领被盗物品的通告

     
发表于 2025-3-12 16:59: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小猪猪猪 于 2025-3-12 17:04 编辑

弥渡县公安局
认领被盗物品的通告

近日,弥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侦办李某某涉嫌盗窃案中,查获一批原主及所有人不明的被盗财物(详见图片),经多方查找,暂未找到财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弥渡县公安局现向社会发出公开认领通告。请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合法证明,于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弥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辨认、认领。通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法律规定对相关被盗财物作为无主物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8月11日

联系人:蔡警官  0872-8161773

联系地址:弥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特此通告



弥渡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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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因附件过大无法原图显示,如有需要可私信“弥渡警方”公众号或前往弥渡县公安局现场辨认。)

来源:弥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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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2 22:31:57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来自: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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