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弥渡县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3月31日依法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五年任期已满(2020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5年3月31日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结案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李秉中、石源波、石新、鲁杰、白红明、罗光雄、李克权、李向国、李福安、赵彩丽、鲁加明、鲁海荣、郭思宗、何建林、张毕云、周壮丽、王中华、李德华、李争荣、何首镇、李玲英、李万平、龚喜生、陈有国、李忠寿、蔡 伟、黄 流、徐自立、杨 江、朱建平、杨正斌、普国华、李荣志、李文祥、鲁文中、邹 松、宋绍辉、吴 浩、王丽春、李华昌、彭 成、潘谷美、李秀红、王 江、毕永勤、毕浩瀚、毕 宽、孔建永、冉顺利、曾国超、杨贵祥、张 龙 特此公告 致离任人民陪审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人民陪审员: 您好!时光荏苒,在2025年3月31日,您的人民陪审员任期圆满画上句号。在此,向您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诚挚的谢意。 过去,感谢您的投入与付出。在担任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期间,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司法审判事业,通过参审,以普通公民的视角,为司法审判带来了接地气的温度和人性化的考量。 因为有您,司法审判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司法公信力得到很大提升,您用实际行动完美诠释了“人民陪审员”这一光荣称号的深刻内涵。 未来,期盼您的关心与支持。如今,虽然您的任期已经结束,但县法院的审判事业仍然需要您的监督、支持与宣传,您树立的榜样,将激励更多人关注司法、投身司法、守护司法。 我们深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您依然会以不同的方式为平安弥渡、法治弥渡的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再次衷心感谢!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弥渡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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