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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大家如何看?

     
发表于 2013-7-15 02:04: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昆明
事件一: 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正式施行,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经常看望或问候;禁止歧视虐待老人,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暴;不得强迫老年人住条件低劣的房屋。

事件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一周以来,淘宝上开始陆续有店家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10分钟=8元,1小时=20元,对于这个在淘宝上热销的“产品”,亲你给的什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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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上的各种代看望老人作为商品出售

对于这个法,你有什么看法呢?



结束时间: 2013-7-22 02:01

正方观点 (1)

该问题是道德问题,不应该由法律约束

VS
反方观点 (0)

此条款很合理,希望可以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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