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669|回复: 2

[弥渡变化] 男子劫持姐妹奸杀后无悔意 曾向其倾诉身世

 
     
发表于 2010-7-21 22:19:0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昆明
       今年4月17日晚,南京下关幕府山发生一起凶案,一对姐妹到幕府山游玩挖野菜被一男子劫持,姐姐被残忍杀害,妹妹遭捅伤并被强奸。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于4月27日被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南京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记者昨获悉,黄某某在接受讯问时多次提到母亲出走,自己缺乏母爱,但当检察官告诉他两个被害女孩是孤儿时,他却没有流露出愧疚之意。
  自怜身世
  3岁时母亲出走,小学三年级辍学
  在案发18个小时后,警方在下关区一居民区将嫌犯黄某某抓获。经查,黄某某是贵州省贵阳市人,22岁,无业,2009年流浪到南京,平时住在长江大桥的桥洞里。
  黄某某在讯问中多次提到自己没有母亲的事实。他说,他母亲比他父亲小20多岁,在他3岁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还带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物件,这让他从小倍受他人歧视。他自称上学时常遭人嘲笑,后来年龄渐长,同学嘲笑他没有妈妈,心里很难受,就不想读书了。小学三年级,他辍学回家,整天无所事事。他人的嘲笑让他自尊心遭受打击,迫不及待想逃离老家。
喜欢网游
  16岁开始流浪,网名叫“一个杀手”
  16岁时,黄某某沿着高速公路离开老家,从此在各地流浪,去过广西、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多地。
  到了陌生的地方,黄某某便以小偷小摸为生。多年来,他走到哪儿就睡到哪,肚子饿了就偷东西吃。2005年左右,他在南京待了一段时间又离开了。2009年夏天再次来到南京,住在大桥桥洞下面,以偷自行车和废铜铁维生。
  黄某某喜欢上网打游戏,很多热门游戏如传奇、热血江湖、梦幻江湖他都玩过。案发当天中午,他本来是在网吧上网的,中午时跑到幕府山上闲逛,傍晚下山时看到两女孩,萌发了抢劫念头,既而强奸杀人。作案后,他又回到网吧上网,玩了一夜。
  黄某某的网名叫“一个杀手”,不知他起名时是何种心理,但这个网名却契合了他现在的身份。
  行为荒唐
  行凶前向受害女孩倾诉个人遭遇
  案发当天,黄某某本来在下关区一网吧上网,中午时闲逛到幕府山。傍晚下山时偶遇被害人两姐妹,萌发了抢劫的念头。他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两女孩劫持到马路左侧的山坡下,然后从两女孩身上抢走50元钱。抢劫过程中,姐姐被他用刀捅伤腿。为防止路人发现,黄某某持刀将女孩劫持到山坡下树林深处一石头旁,先抢走妹妹的现金,后用刀和起子对妹妹进行殴打,并将其奸污,然后以掐脖子和割喉的方法想杀人灭口。妹妹小萍(化名)幸免于难,于当晚10点苏醒,并爬上山坡求救。
  据黄某某交代,行凶前,他跟两姐妹说了一些自己的事,包括他母亲很早就离家出走,自己缺乏母爱,还有他谈过两个女朋友,后来都吹了等等。
  冷血嫌犯
  得知被害女是孤儿只说句“对不起”
  黄某某提起身世很“自怜”,总是说自己缺乏母爱,他并不知道,被害的两姐妹比他还可怜,她们的父母前几年均已
  惨遇不幸,母亲2003年在自家楼上跌下,不幸身亡,父亲在前年遭遇车祸身亡,肇事司机至今未能找到。检察官将被害姐妹是孤儿的事实告诉黄某某,原以为黄某某会推己及人,可显然没达到这个效果。黄某某说他并不知道被害姐妹是孤儿。检察官问他对于两个女孩有没有什么想说的,他只简短地说了句对不起,并没有流露出太多忏悔之意。
  【对话黄某某】
  检:你在抢钱后,为什么还要强奸她们?
  黄:当时我非常生气,因为她(妹妹)想杀我(黄某某称,妹妹趁他不备抢过刀刺向他,但被他夺下)。我一下情绪特别激动,我就想强奸她。我当时想,如果我当时没有躲过去,我就白白地死掉了。
  检:砍人时你害怕吗?
  黄:不害怕,以前我砍过人,也被人砍过,我习惯了,也无所谓了。
  检:杀人后,你还能上网玩一夜,你没有思想负担吗?
  黄:我想,她们死了肯定没有人会发现是我干的。我想暂时先呆一晚上,第二天再走。当时其实我很紧张,为此,我还特意买了一瓶酒带在身上。
  检:你还有什么想法吗,你现在犯了这么严重的罪。
  黄:我不知道。我觉得我活着没有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我自己该做点什么。
  检:公安抓到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
  黄:当时毫不畏惧,真的已经无所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2 00:46:32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昆明
只能说 这个男人已经对生活麻木了
没有理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2 00:46:56 | 查看全部 来自: 云南昆明
对于丧失理想的人可以和精神病等同一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侵权举报:本网站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号:DWSBA5300000005号 | 主办单位:弥渡宏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387221096 |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18724986556 | 举报邮箱:luhshi@miduwang.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云南网监电子标识 人力资源许可证 工商网监电子标识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网络谣言曝光台 网络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