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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变化] 男子嫖娼被劫后报复卖淫女 杀人未遂获刑10年

     
发表于 2010-8-5 01:05:0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
  中新网无锡8月3日电:(孙权 方陶)记者今天获悉,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今天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马某嫖娼被劫后持刀捅伤卖淫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被告人马某今年37岁,安徽人。2008年6月,马某在嫖娼时被几个彪形大汉毒打了一顿,其身上200多元钱也被洗劫一空,事后,马某一直耿耿于怀,暗自发誓要找出合谋骗他的卖淫女。
  2009年8月,马某发现其租住的上马墩附近一陈姓“站街女”长的很像一年前骗自己的人,遂萌生杀人报仇的歹念。当晚,马某带着刀具与陈姓“站街女”谈价成功后,在其出租屋内连捅陈姓女子23刀,后经医院抢救,女子得以保命。
  马某在法庭上称,其实自己也不能肯定陈某就是那个合谋抢劫自己的卖淫女,“她们都是30出头,长头发,长得很像。我太恨那个卖淫女了,不杀了她不足以泄恨”。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持刀捅伤他人,虽未致命,但情节恶劣,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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