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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天域窝案两贪官获刑

     
发表于 2010-8-14 00:47: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
 靠建小区,昔日的大理副州长黄永华一笔生意就收到100万的“好处费”;而昔日的大理市市长段力,靠一个“洱海天域”项目,27次共收受了开发商上百万元贿赂。8月5日,大理州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大理州原副州长黄永华,在昆明中院一审以受贿、贪污两罪获刑10年。昨日,记者获悉,大理前市长段力被控受贿250余万元,一审经弥渡县法院审理完毕,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段力有期徒刑11年。
  黄永华为云南云龙县人,研究生学历,43岁就成为大理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但正当黄永华的发财梦做得酣畅淋漓时,一份举报材料递到了云南省纪委。去年3月,有关部门向云南省纪委反映,黄永华近年来在因公出国(境)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2009年9月3日,黄永华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逮捕。随后,云南省纪委宣布,将黄永华开除党籍、公职,至此,黄永华成了大理建州以来行政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

  公诉机关认为,2003年10月至2009年5月间,黄永华先后担任大理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大理州副州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采用骗取的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昆明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黄永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23万元,及价值3万余元的财物,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又利用职务便利,在公款中报销个人消费80250元,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关于黄永华全部退还赃款和非法所得,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有较好的认罪和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了认可,因此法院给予了减轻处罚。

  本月5日,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永华有期徒刑9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黄永华有期徒刑2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

  黄永华的辩护人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占文表示,“情人湖”、“南国城”事件,与黄永华案件无关。他表示,黄永华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对于一审判决,总体来说,黄永华还是接受的。而李律师也认为,黄永华案件一审量刑得当,充分考虑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李律师透露,对是否上诉,之前他初步与黄永华交流过,今日他将到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与黄永华会面,最终决定是否上诉。

■指控
建设
利用职务便利指定开发商

  2006年,黄永华在担任大理州副州长等职务期间,在开发大理市太阳苑小区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指定大理市惠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开发商。在该项目土地的使用上,经黄永华斡旋,该公司顺利承建开发了太阳苑小区项目。拿到项目的大理市惠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体光,给黄永华送了100万元现金。2007年10月,黄永华和“老交情”赵体光等人一起前往俄罗斯考察,途经香港时,赵体光又购买了一块价值35000余元的欧米茄男式手表给黄永华。

宣传
同县领导打招呼指定广告公司

  2008年,大理忆基广告有限公司的叶晓玲找到了黄永华,经“沟通”,黄永华指定将“双博会”开幕式、展厅布展的广告工程交由该公司承制。同一年,黄永华又利用自己分管烟草的便利,向祥云县、宾川县、南涧县、弥渡县政府的相关领导打招呼,要求将烟草广告牌业务交由叶晓玲的公司承制。得到好处的叶晓玲不忘“恩情”,一出手就给了黄永华50万元的好处费。

  2007年11月,大理州举办“大理好风光、世界共分享”中国大理(香港)经贸旅游推介周活动,经中间人张臻介绍,黄永华与昆明宅贝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天下大理》一书标的为55万元的制作合同,黄永华于2007年11月中旬,收受张臻在漫湾酒店送给他的9万元钱。

  2003年10月至2009年2月,黄永华多次个人决定将大理州外宣光盘制作业务交由李馨、王彬夫妇成立的四川大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成都武侯区高地设计工作室设计制作,分6次收受李馨所送的44万元。

私欲
假借“看领导”报销高档“补品”

  2007年8月,黄永华到青海参加培训的过程中,购买了近4万元的虫草供个人食用,并假借“看望外交部领导”的名义,在大理州外事办公室接待处的公款中予以报销。

  2008年,黄永华与下属和文平出差到香港,为感谢领导平日对自己的“关照”,和文平掏钱买了一块4万余元的真利时手表送给黄永华。

  同年10月,黄永华带队出访印度尼西亚,和文平在经手办理组团事宜时,从组团费中套取了6万元的公款,后和文平向黄永华汇报了套取公款的情况,并经黄永华同意,将在香港买表的4万余元在套取的公款中予以冲销。

“帮人”
列支30万帮“朋友”购书

  2009年3月的一天,黄永华的办公室来了一位“朋友”,他给黄永华送来10万元,几个月后,这位朋友再次给黄永华送来了10万元。来人是中华滇萃博览文化丛书编委会主编瞿文藻,他送钱是为了感谢黄永华在他的创作生涯中给予“帮助”。

  2008年,黄永华利用其职务便利,安排大理州旅游局从州宣传促销费中支付25万余元用于购买中华滇萃博览文化丛书编委会主编的《被大理俘虏》一书9000册,同年11月黄永华又从“副州长应急经费”中列支30万元给瞿文藻,用于购买8000册《善道—中华禁毒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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